星期三, 5月 27, 2009

[資訊] 匯錯款怎麼辦

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庭長宋國鎮說, 他人誤匯進入自己帳戶的款項,在法律上屬於不當得利,如果遲不歸還,匯錯款的人可循民事訴訟管道要求返還。訴狀紙一張才2元,也可上網下載,自己填寫,提起告訴,無須請律師。


宋國鎮說,判決勝訴後,如對方仍不願吐出錢來,可持判決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除非對方名下什麼財產都沒有,否則應可討回。


資深郵局行員建議,如果時間許可,轉帳最好到金融機構臨櫃辦理,不要嫌麻煩。因為用提款機轉帳,不會出現對方戶名,臨櫃填寫轉帳單,則須填寫對方帳號與戶名,如果帳號寫錯,與登錄的戶名不符,行員會告知有誤,立即更正,不致把錢錯匯給第三者。 (記者傅潮標整理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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